>关于调整周转房租金尺度的通知
全校各单元:
凭据鄂房改办[2009]19号文件心灵和《武汉工程大学周转房治理法子(试行)》校资后(2010)8号文件划定。现决定对周转房(含单身宿舍)租金尺度进行调整,调整对象为1999年元月1日以来租住学堂住房(含单身宿舍)的教职工,蕴含以下两种情况:
1、已住满三年的教职工,自己提出续租申请,续租期限为1—2年。经学堂赞成后续租的,第一年房租12元/m2,第二年房租为20元/ m2;逾期未提出续租申请持续居住或学堂未赞成续租的房租调整至40元/ m2。
2、未住满三年的教职工,自己提出申请,按三年内租期签定租房合同。
经学堂赞成后方可续租,续租租期最多两年,每年提出申请续租。若是逾期不提出申请,视为自动退房,学堂将按周转房治理划定进行处置。请各单元通知本单元租住学堂住房的教职工前来解决续租手续(租房人员名单见附件)。
申请功夫:2011年9月30日之前
续租申请交纳地址:行政楼208室
特此通知
总务处
2011年8月29日